联系我们 | 网站首页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网站公告:本所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767号西溪国际商务中心A座302室,电话:15968894170。本网站系非商业性的公益网站,所载文章部分来至网络,作者或网站所有者不希望本站使用其资料,请即通知,本站将尽快删除。
法律新闻您的位置 — 首页 >> 法律新闻
9人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诉 忽悠千人过亿元
时间:2016-08-04 15:09:38    浏览次数:5586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真的能低投入高回报?四川省巴中市近千名群众就因为轻信这个“神话”,投资合众公司提供的“项目”,结果深陷非法集资的泥潭,最终血本无归。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管理层等9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破碎的致富梦

 

    年近七旬的张大娘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的3万元养老钱咋说没就没了?有白纸黑字的“借条”,咋就要不回来钱呢?生意红火的合众公司,咋说违法就违法了?

 

    2016年7月,她再次来到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了解何正模、何正林、李中国等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进展情况。她想知道,自己的钱什么时候能要回来。

 

    在得知案子已于今年611日向巴州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张大娘内心燃起希望。她希望司法机关的介入,能够挽回自己的损失,将自己投入的钱尽可能多地拿回来。她对接待自己的检察官说:“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本想挣点养老钱,结果连棺材板也赔进去了。”

 

    在巴中,像张大娘这样的巴中市合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合众公司)“投资者”有近千人,他们是这起涉案金额高达1.06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被害人。

 

    他们一边悔恨自己不该轻信“一夜暴富”神话,一边痛恨着合众公司的股东何正模、李中国、何正林等人。他们说,何正模等人散发极具诱惑的广告宣传单,让他们把自己的血汗钱砸进了所谓的“项目”。

 

    即将受审的何正模却说,如果资金链不断裂,如果不发生挤兑风波,如果再晚几个月发案,也许公司就会挺过那次危机,自己也就不会被抓。

 

    然而,世上没有如果……

 

    嗅到商机成立投资公司

 

    1962年出生的何正模是四川省南充市某单位的退休职工。他并不满足于安逸闲适的退休生活,一直在寻找赚钱机会。

 

    经过一番考察,何正模接触到了一些投资理财公司,也陆续将自己的钱投资进这些公司。在按月领取“投资收益”后,何正模逐渐摸清了投资公司的赚钱门道。居间服务、赚取利差的运营模式对具有机关管理经验的何正模来说不算复杂,他觉得这是个“钱途”大好的行业。于是,他萌生了自己成立投资公司的想法。

 

    2013年1月,何正模说服妻子宋延芳出资80万元,他自己出资20万元,在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巴中市合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宋延芳,经营范围为“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及其项目管理、投资理财咨询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和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

 

    为了让公司规模更大,看起来更有实力,何正模找到朋友何正林、李中国、梁勇3人,向他们讲述巴中市场的巨大投资潜力以及合众公司的美好前景。在何正模的邀请下,何正林、李中国、梁勇3人成为合众公司的股东,并于20136月完成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变更为何正模、宋延芳、李中国、何正林、梁勇5人,每个人出资400万元,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同时,为了便于管理,何正模陆续安排自己的亲朋宋延武、何光荣、何嘉林等人进入合众公司,分别“把守”管理层、出纳、会计等重要岗位。

 

    随着股东、管理层分工的细化,合众公司的经营模式也逐渐清晰:公司先找寻需要资金的项目方,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后,与项目方签订居间服务合同和借款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支付给投资者的借款利息等内容。随后公司将项目资料提供给业务员,由业务员在社会上进行宣传吸引客户投资。有投资意向的客户需与公司签订委托书、承诺书、居间合同,与项目方签订借款合同后,将投资款打入项目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项目方每月将利息打入合众公司账户,合众公司扣除居间服务费、调查费、评估费、差旅费等费用后,将利息打入投资人的账户。

 

    2013年7月,在简单招聘了几名业务人员后,合众公司便开始大张旗鼓地宣传自己的融资业务。

 

    高额月息引发投资热

 

    2013年的夏天,巴中城内开始频繁出现合众公司业务员的身影。他们在大街小巷发放传单,宣传合众公司的投资业务,路过的中老年人是他们的重点目标。

 

    据该公司业务员介绍,之所以选择中老年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是因为这一群体手上有钱,且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不强,更容易将钱投资到公司来。

 

    张大娘就是在街上遛弯儿时接到的宣传单,上面罗列着众多“低投资高回报,低风险高保障”的投资项目。发传单的业务员向张大娘介绍:“合众公司是正规公司,绝对值得信赖;公司提供的投资项目,绝对安全有保障。一旦投资,公司会按月支付1.6%-2.0%的利息。”

 

    听到如此高的利息,张大娘动心了,寻思着把钱投到合众公司可比存银行划算多了。于是,她取出1万元,尝试着投到合众公司提供的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楼盘中,期限为12个月,利息为每月1.7%。合众公司与她签订了居间合同、委托书,出具了盖有借款方房地产公司公章、项目负责人私章的借款借据。从第二个月开始,张大娘每月都会按时收到合众公司打来的投资利息。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正规,张大娘的防范意识也松懈下来。她到银行将卡中剩余的2万元钱也取了出来,到合众公司进行追加投资。

 

    拿到利息的张大娘难抑内心的喜悦,她逢人便说自己的投资多赚钱,自己的决策多明智。听她那么一说,面对高出银行同期利息几倍的诱惑,周围的人纷纷效仿。

 

    就这样,合众公司的名声在巴中越来越响,越来越多的巴中市民将钱拿出来投资,金额少则1万元,多则上百万元。

 

    为度危机虚构项目

 

    看到公司生意如此红火,何正模、李中国等人很高兴,可他们知道红火背后存在着不为人知的风险点——合众公司没有实体,全靠吃利息差来赚钱。公司的运转费用、管理费用、员工工资、支付给投资方的利息等开支,都靠项目方按月打入账户的利息来支付,一旦项目方不按时打钱,公司就会很困难,严重时甚至会崩盘。可当他们看到陆续前来申请借款的项目方,络绎不绝前来投资的群众,他们将这种担忧抛到了九霄云外。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不希望看到的一幕还是于2014年发生了。

 

    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巴中房地产市场遭遇前所未有的“寒冬”,在合众公司借款的项目方也遇到困难。从20143月起,陆续有多家项目公司未按时支付利息。其间有一些借款陆续到期,项目公司无力偿还本金,而投资人要求退还本金、支付利息,矛盾越来越大,合众公司只能靠后期融资来支付前期利息和退还到期投资款。

 

    面对资金“窟窿”,何正模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找到李中国、何正林商量:“公司现在资金出现了问题,硬撑不了几个月。最近又有一批借款到期,如果投资人不续约都要求还款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当务之急是尽快想办法解决资金。你们看弄两个‘内循环项目’来周转周转怎样?”

 

    李中国等人对何正模所谓的“内循环项目”心领神会,其实就是虚构项目来融资。他们一致认为,这是度过危机的唯一途径。

 

    2014年4月,何正模找到其表兄弟媳妇,要求她将身份证和购买四川省某县的土地项目资料提供给他。随后,他将这些资料交给李中国,李中国授意负责融资业务宣传的宋延武比照资料编造了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融资。融到的钱全部汇到了何正林老婆的银行卡上,而该银行卡一直由合众公司财务总监何嘉林保管。

 

    2014年6月,李中国通过同样的方式取得了成都某置业有限公司资料,虚构了一个商业广场的项目进行融资,融得的款项全部打入了以何嘉林妻子身份证办理的4张银行卡上,而该卡也一直由合众公司保管。

 

    通过这两个虚构的项目,何正模等人融资高达2400余万元。

 

    但是,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并不能化解合众公司的资金危机,只能让他们深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泥沼不能自拔。

 

    资金链断终落法网

 

    2014年底,面对越滚越大的利息“雪球”,合众公司毫无招架之力,只能寄希望于借款到期的项目方尽快偿还本息。可在建筑行业疲软和房地产市场低迷的现实下,项目方面对高额欠款亦无能为力。

 

    2015年1月,合众公司的几笔大额借款相继到期,投资人要求兑现借款合同,偿还本息。无钱支付的合众公司只能用项目方抵押的住房、商铺进行抵债。一时间,合众公司资金短缺的消息在投资人间不胫而走,他们纷纷要求还钱,一些借款未到期的投资人也要求终止合同,退还本金。到20152月,合众公司的资金链完全断裂。正是此时,很久没有领过利息的张大娘察觉到了问题,询问其他投资人后得知,合众公司拿不出钱了。张大娘顿时慌了神,和其他投资人一起,拿着借条到处上访。

 

    与此同时,何正模还在试图挣扎。他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三方”公司(即该公司作为中间方,促使项目方、合众公司、投资人三方达成一致协议)身上,并孤注一掷地将合众公司账上仅有的15万元和零星催收到的项目方利息凑够80万元服务费转到了三方公司账上。然而,三方公司并没有兑现自己“帮助合众公司度过危机,收回项目方欠款、稳定投资人”的承诺。何正模等人等来的是公安人员。

 

    2015年1130日,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以何正模、李中国、何正林、宋延武等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该案是巴中市最大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之大,受害群众之多,案情之复杂,前所未有。本案的案卷材料多达56卷,摞起来足有一人来高。在案件办理中,我院干警积极疏导群众、主动协助公安机关追回1000多万元,并成功说服一项目方偿还所借本息200万元,为群众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2016年611日,巴州区检察院以李中国、何正模等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巴州区法院提起公诉。